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  >>  访谈实录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和收看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举办的“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段成。 [2021-06-15 11:02:17]

  主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郇延明,喀什地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李鹏、喀什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袁菲、喀什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韩玉石、喀什地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四级主办王霞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下面有请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郇延明向广大网友问好。  [2021-06-15 11:14:39]

  郇延明:各位网友好,我是喀什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郇延明,非常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和大家交流,本次访谈主要是向公众进一步解读宣传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各位网友如果有政策不理解的地方,欢迎提问咨询。由于此次在线访谈时长一个小时,所以还希望广大网友和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有针对性地围绕主题提问,谢谢大家。  [2021-06-15 11:14:39]

  主持:郇总,您能介绍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吗? [2021-06-15 11:16:39]

  郇延明:2021年,税务系统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群众诉求快响应。从纳税人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发起,推出问民意、快响应、优评价39条措施。二是优惠政策直达享。从纳税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推出优方式、抓落地、强分析38条措施。三是便捷办理优体验。从纳税人最直观的办税体验着力,推出优发票、简并报、减资料、拓网路、快退税、简注销625条措施。四是分类服务解难题。从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发力,推出帮助特殊人群、优化个税汇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型企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25条措施。五是执法维权显温度。从推行税务部门柔性执法落脚,推出“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加强维护权益36条措施。六是规范执法提质效。从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抓起,推出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26条措施。七是信息互通减资料。从执法备案信息同步共享、扩大免填数据范围方面统筹,推出信息共享14条措施。八是部门协作促联办。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协同共治15条措施。九是国际合作求共赢。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推出优化指南、促进往来、减轻负担、简化程序48条措施。十是诚信纳税予激励。从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税收遵从着眼,推出优化机制、深化应用24条措施。喀什地区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为促进喀什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作出税务贡献。 [2021-06-15 11:16:39]

  主持:谢谢郇延明总经济师给大家做了如此详细的讲解,谢谢郇总。下面我们进入网友提问阶段,我们会优先选取提问次数较多,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给嘉宾回答。 [2021-06-15 11:17:24]

  哈哈哈男爵:我是一个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去年享受了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的政策,现在还可以享受么? [2021-06-15 11:23:29]

  李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第一条的规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1231日。 [2021-06-15 11:23:29]

  该昵称已被注册:我公司符合加计扣除享受条件,请问我们应该什么时候申报呢?原来是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听说今年在预缴税款时也能享受这项优惠,具体是怎么回事? [2021-06-15 11:25:41]

  王霞:为使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从2021年开始,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采取按季预缴方式)或9月份(采取按月预缴方式)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如果选择对上半年研发费用先进行加计扣除,可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政策。如选择暂不享受该政策,可以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再行享受。 [2021-06-15 11:25:41]

  网友21341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具体都有哪些措施? [2021-06-15 11:28:27]

  袁菲:喀什地区税务局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工作,确定在喀什地区税务系统开展1029项任务85项措施(1项创新措施)266条细化落实举措。 [2021-06-15 11:28:27]

  小豆豆: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过户环节需要缴纳哪些税? [2021-06-15 11:30:00]

  韩玉石:卖方转让方涉及的主要的税费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买方受让方涉及的主要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

  具体如下:

  1.销售不动产增值税

  征税情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免税情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包含商铺和露天地皮)。

  3.个人所得税

  征税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不含增值税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在住房转让收入1-3核定征收。具体以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核定征收率为准

  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免税情形: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契税

  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5.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021-06-15 11:30:00]

  天山夜雨:如何查验发票真伪? [2021-06-15 11:36:39]

  李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2021-06-15 11:36:39]

  不会游泳的会计:我想了解下最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1-06-15 11:38:05]

  王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自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2021-06-15 11:38:05]

  网友21341:请问什么是“服务体验师”? [2021-06-15 11:41:19]

  袁菲:通过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企业办税人员等担任“服务体验师”,根据体验式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产品,提升服务产品及措施的适用性和体验感。 [2021-06-15 11:41:19]

  沙漠花朵:你好,我是一个公司会计,听说今年6月开始财产行为税申报表要合并申报,这是真的吗? [2021-06-15 11:42:45]

  韩玉石: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6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2021-06-15 11:42:45]

  云中朵:目前税务机关对新办纳税人在核定电子专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2021-06-15 11:44:46]

  李鹏: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2021-06-15 11:44:46]

  听风看月: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1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2021-06-15 11:49:40]

  王霞: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根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区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具体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就你公司的情况而言,假设你公司2021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且全部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则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允许在税前再加计扣除100万元,即可以税前扣除200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00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1-06-15 11:49:40]

  一米阳光: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费缴费顺畅,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1-06-15 11:49:46]

  袁菲:一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设立社保缴费绿色通道,实现上述两类群体社保缴费业务到厅即办。二是充分考虑无法使用智能设备的缴费人群需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三是与社保、医保部门对接沟通,为65岁以上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设立社保缴费绿色通道,此类人员由乡镇社保网格员提交名单报备,并提供上门服务。四是针对无法使用智能设备的缴费人群,在线下缴费服务场所(代办机构等)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并提供收据。 [2021-06-15 11:49:46]

  别怂:你好,继承房屋如何征税? [2021-06-15 11:51:04]

  韩玉石:1.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2.土地增值税。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契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5.印花税。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021-06-15 11:51:04]

  乖猫:领取增值税电子专票后,只能开具电子发票吗? [2021-06-15 11:53:37]

  李鹏: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2021-06-15 11:53:37]

  柚子味的西瓜:我公司20211季度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吗? [2021-06-15 11:53:42]

  王霞: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该政策享受方式为预缴享受,符合条件的器具、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1-06-15 11:53:42]

  喀什以北:线上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怎么解决? [2021-06-15 11:56:21]

  袁菲:喀什地区税务局统筹各县(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力量,上线运行“喀税通”一站式纳税服务平台,“一号”接入纳税人咨询,“一站”帮助解决问题,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您可以拨打“喀税通”一站式纳税服务平台0998-2912366解决线上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21-06-15 11:56:21]

  清风入画:你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2021-06-15 12:01:17]

  韩玉石: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5日申报时只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 [2021-06-15 12:01:17]

  一颗杏子:我是一个汽车经销商,对制造日期为202151日之前的机动车,如果没有取得车辆信息,还能销售吗?如何开具发票? [2021-06-15 12:01:24]

  李鹏:对于企业所销售机动车制造日期在202151日之前的,销售方可按《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前的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例如,202161日销售20214月生产的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前的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 [2021-06-15 12:01:24]

  初夏:我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请问如何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2021-06-15 12:01:30]

  王霞: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企业,其所得税申报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自202131日起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当年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计算方式为: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6×10,以后年度按规定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需留存以下资料:1.主营业务属于《目录》中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企业应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将留存备查资料保留10年。 [2021-06-15 12:01:30]

  六月雨:我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完业务后发现有“好差评”评价界面,请问什么是“好差评”? [2021-06-15 12:02:49]

  袁菲:喀什地区税务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开展评价-差评处理-结果应用”的业务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整改。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差评数据,找准差评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共性特征,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找准服务企业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让纳税人的需求真正成为推动服务优化升级的核心依据。 [2021-06-15 12:02:49]

  淡淡一笑: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2021-06-15 12:02:53]

  韩玉石: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15日耕地占用税。 [2021-06-15 12:02:53]

  主持: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也谢谢各位嘉宾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税务局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活动的热情参与,后期我们将会通过喀什税务网站和“喀什税务”微信公众号将更多优惠政策告知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有关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喀什地区税务局后续将开展系列专题在线访谈,敬请各位网友关注。谢谢,下期再见。   [2021-06-15 12:02:5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