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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登记认定事项、发票办理事项、征收方式认定、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票证实物管理;承担各税费种申报征收工作;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楼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0990-6237031

  

五五新镇税务分局(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工作;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天池大街156号。

联系电话:0992-399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