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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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 ||
标题 | 派出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登记认定事项、发票办理事项、征收方式认定、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票证实物管理;承担各税费种申报征收工作;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楼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0990-6237031
五五新镇税务分局(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工作;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天池大街156号。
联系电话:0992-399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