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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税费收入任务主业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现将克拉玛依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学习、集中学习以及自主学习等多种活动形式,进一步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干部法治思想建设力度,加大干部法治能力提升速度,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将基本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促进税务法治工作纵深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行政审批动态更新制度,加大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持续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全年全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789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制作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在新疆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公示。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权责清单内容涵盖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五大类21项职权,明确各项权限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

  3.完善宏观调控。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全面落实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自2020111日起,实现了税务部门全面征收社保费的改革目标。持续推进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工作。2020年先后完成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两项非税收入的划转工作,截止2020年底,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项目达10项。

  4.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新疆税务一体化注销”模块,有效提升了企业办理税务注销速度。积极落实“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同质化流程进行整合精简,精简50%的业务事项。取消48%的需纳税人、缴费人报送的资料,取消338份纸质表证单书。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非接触办税比率达到98.62%,196项税收业务中有178项实现网上全程办。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基础,严格把关纳税信用分级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完成全市8455户单位纳税人2020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其中A676户、B4411户、M2837户、C59户、D472户。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基层税务机关、法律顾问、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合规性评估工作,确保文件制定合法合规。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新疆税务局部署,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工作。通过文件清理,保证了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提升克拉玛依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税收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征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同时完成我局公职律师的聘任工作。目前我局共有四名公职律师。

  2.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文本交由法律顾问审核,全年共审核10个合同文本。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党委会研究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前,一般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党委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重要议题附件等材料应作为永久性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2020年以来,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不断创新警税协作方式,丰富协作内容,延伸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依法依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格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布)等相关程序、期限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二是做好移送案件后续跟踪对接。加强对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的后续管理,与司法机关处理结果进行对接,做到不以刑事处理代替行政处理、以刑事处罚代替行政处罚。三是完善警税协作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及时有效地挽回国家税款损失。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克拉玛依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要求,按照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要求稽查局、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等在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税收执法信息储存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共审结重大税务案件7起。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工作,2020年共通过平台公示执法信息46620条。严格落实守法诚信褒奖机制,A级纳税人可一次性领购3个月的发票用量,快速办理涉税业务。对长期欠税的老赖户、D级信用等级纳税人严格落实惩戒措施,领用发票按照辅导期纳税人对待、验旧发票交旧购新、认证发票扫描认证。助力小微企业贷款,与市银监局建立“银税互动”工作机制,与建行、工行等7家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 2020年全市已有280家企业借助银税互动模式,取得银行贷款7.63亿元。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双随机平台抽选稽查对象共计119户次,全年双随机案源立案检查43户次,查结41户次。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力度,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2020年,全系统共有17名新录用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2020年我局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市局及各县市局经费缺口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保证经费足额拨付。根据税收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新疆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总体规划,大力推进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全年共在内控平台完成各类疑点指标核查任务27批次2674条。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准备工作,累计核查系统内23批次169条疑点数据,系统外2批次60条疑点数据。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明确税务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责任。

  3.加强行政监督。通过层级监督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 加强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通过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财务预算、支出等事项的流程管理,通过合理严密的审批流程,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克拉玛依市门户网站和“克拉玛依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再次公告对外公开纳税咨询电话。全市税务系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易于接受的其它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整体过程中加强自主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报刊出版、互联网、保密等方面规定审核把关,防止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有效促进工作的落实。对克拉玛依区、乌尔禾区税务局开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常规巡察,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被巡党组织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把自查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两权”运行监督,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在现有编制内,配强配齐行政复议工作力量,提高执法水平,规避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2020年,我市税务系统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我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外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对内加强人文关怀,为干部提供成长平台,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和正向引导,保障了系统的安全、和谐、稳定,2020年未发生群众来信来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通过多种渠道,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克拉玛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审核、发布程序,2020年共更新通知公告54篇,更新区县局通知公告43篇。“克拉玛依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包括图文、音视频、动漫、H5)217篇。其中:原创“政策业务类宣传产品”稿件49篇。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明确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务公开局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政务公开实行归口管理,办公室设政务公开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由各部门将政务公开的信息按照周、月、季度等时间节点的要求报送办公室,在全面审核、核查之后,统一对外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对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自查清理,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坚持三审三校制度。经核查,我局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中的链接所有页面均显示正常、相关链接均可使用、内容更新及时、无错别字、无不实信息、不良信息。我局门户网站所发布的信息没有引起舆情。2020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未收到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有关费用。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学校、军营,普及税法知识,开展纳税人大讲堂,利用微信、QQ等方式宣传税法,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政策等专项培训,以线上结合线下、传统媒体结合新兴媒体的方式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依托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市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斗鱼直播平台等新兴媒体,打造“小丁说税”等涉税辅导品牌,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大大提升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2.探索网格化服务新模式.搭建政策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由市局领导、业务科室、各区税务局三级联动覆盖全市纳税人的61个网格,149名网格员,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应享尽享。今年以来,已发放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材料3万余份,“点对点”精准辅导纳税人12000户人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问题300多件。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党组中心组学法与领导干部学法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作党纪国法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建立克拉玛依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宪法、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学法12次。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的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普法学习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积极组织干部利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开展日常学法和无纸化考试,组织干部关注“法治新疆”公众号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持续加强对法规专业人才库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抽调各单位税收法制岗工作人员参与市局重点执法督察,加强交流和学习,为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贡献力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和宪法宣传集体签名活动,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共召开四次会议,讨论审议规范性文件清理、七五普法工作机制等多个事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协调作用。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克拉玛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市各级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机关督办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机关督办工作,强化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质效。把克拉玛依市税务系统各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在设置2020年度绩效考评中,将“税收法治建设”指标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市人民政府工作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大政方针,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加强各个执法环节间的有机衔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行工作,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税务法治示范基地创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基层税收工作法治化。三是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监控、检查、纠偏、评价的功能,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控税务工作风险。四是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加深税法普及力度,利用多方面途径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和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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