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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克拉玛依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为最大程度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克拉玛依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现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3年12月20日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成年居民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学生儿童(含在校大学生)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四)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40元;

(五)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40元。

三、待遇享受

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渠道

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渠道进行缴费:

1.缴费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手机上缴费。    

                  

       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小程序

2.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使用POS机刷卡缴费。

3.请目前尚未缴费的人员尽快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缴费,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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