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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践行“枫桥经验” 传递税务温度

  读原文、学重点、听讲座、记笔记、写心得……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坚持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国际和国内相结合,推动公职律师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更好地学以致用,4名公职律师认真学习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委员会委员蒋国长撰写的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深入探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利于畅通和规范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涉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公职律师丁丽芳表示,将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在税务领域的实践作用,为税收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法制科科员、公职律师程伟说:“作为基层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税收执法实践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日常税收征管、法制审核、重大案件审理、化解税企争议等法律事项中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维护良好税收营商环境,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中感受到税务温度。”

  据了解,2021年以来,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先后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以4名公职律师为主体的工作团队投身涉税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多元化解。

  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侯晓光表示,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内涵对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税收治理融入国家治理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在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处理、化解涉税(费)矛盾纠纷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税收服务地方社会治理、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积累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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