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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快速反应解决申报异常

  55日,一位女士急匆匆地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直奔专家团队值班台,着急地问道:“我在单位电脑上操作时显示申报异常,明天我就要出差,如果今天申报不了,就会耽误事。怎么办呢?”

  该女士是克拉玛依市志恒商贸有限公司会计李虹。专家团队值班台干部杨嘉梁仔细查看了她的申报资料,发现该公司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然是按照16%税率开具的,而不是降率后的13%,一问才知,3月末该公司与新疆金成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成品油买卖合同,合同注明增值税税率16%,4月8日,该公司按合同签订时间开出了税率为16%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6555元。但金成石化拿到发票后已于4月10日认证完毕,不能作废处理,因此李虹申报异常。

  在确认该项业务实际发生时间为4月7日后,杨嘉梁向李虹提供了专业指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适用增值税降率后的13%税率,金成石化发票进项转出,志恒商贸有限公司重新按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成石化开红字发票冲账,接到志恒商贸有限公司重新开具的发票再认证做正常账务处理。

  为让李虹在出差前完成报税,杨嘉梁与金成石化进行协调,让该公司会计来到办税服务厅一起办理业务,帮助李虹顺利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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