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公告下发后,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第一时间联系技术服务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完成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工作,截至3月27日,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工作全部完成,以有力的技术支撑保证4月1日起纳税人顺利开具新税率发票,筑牢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实施的保障体系。
为确保工作落实见效,该局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的公告。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升级公告,提醒纳税人及时升级税控开票系统,享受税率降低政策红利。二是及时召开技术服务单位协调会,夯实3745户应升级纳税人名单数据,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按日掌握升级最新进度。三是督促各基层税务机关配合技术服务单位有序、快速完成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确保将增值税改革升级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纳税人并接收纳税人升级成功反馈。同时与技术服务单位联合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开票申报操作宣传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