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 在线访谈现场一
图为 在线访谈现场二
主持: 各位网民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网站举办“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优化税收征管”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特邀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姜韬、国家税务总局克拉依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副科长梁军、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法制科 副科长陈鲁江、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科员 杨波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进行互动问答。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届时将在克拉玛依市税务网进行图文直播,欢迎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网民关注直播、参与互动。 [2021-09-17 17:04:17]
主持:下面请总经济师姜韬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1-09-17 17:08:59]
姜韬: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今天能够与大家相聚在此,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各项工作的支持。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和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更好地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8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闫勇等相关人士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今天在这里与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及时答疑解惑,通过在线访谈解答纳税人提出《实施意见》以及日常办税中征管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积极提问。谢谢。 [2021-09-17 17:08:59]
百乐儿:作为一名纳税人,我听说有个“首违不罚”,能介绍税务执法方面的内容么? [2021-09-17 17:17:10]
陈鲁江: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是税务机关一直在努力的方向。一方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力求在柔性执法中显温度。我们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要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在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新疆税务局年初细化推出了新疆“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另一方面,对税务人来讲,我们将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规范执法中彰显公正,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 [2021-09-17 17:17:10]
天天向上:现在新疆的电子税务局我们一直在用,请问网上办税还有哪些新的举措? [2021-09-17 17:19:52]
梁军:新疆税务局立足新疆区情税情,着力建设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丰富完善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渠道、办理方式,融合、改造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加快向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建立自主定制、智能推送的宣传辅导模式;全面接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纳税人缴费人行为,有效满足个性化在线办税需求;持续优化线下无障碍服务环境,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办理业务、现金纳税缴费等个性需求。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2021-09-17 17:19:52]
顺风顺水:我听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发布了,请问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税务部门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2021-09-17 17:22:08]
梁军:近年来,克拉玛依市税务局以目标为导向,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一是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完成自治区税务局提出的“惠苗固本、助苗强干、护苗成长”3大类17项举措,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支持“十大产业”发展的17条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服务“十大产业”水平。持续加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今年以来,办理制度性留抵退税,涵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大大减缓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经营发展。三是立足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推进财行税“十税合一”简并申报等办税便利化措施,将“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范围扩大至180项,占纳税人办税事项的90。 [2021-09-17 17:22:08]
创意玩家:我想知道一些我所在的企业涉及到的相关政策,请问可以从哪里找到,税务部门有哪些举措可以方便我们查询到这些政策? [2021-09-17 17:26:16]
杨波:我们按照《实施意见》部署和区局的工作要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一是精准开展政策推送。基于云计算、在线交互等技术,开发“企微税”互动平台,采取多维标签为纳税人画像,以“一键直连”方式沟通税企,改变以往“大杂烩”“一锅端”的方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政策精准送达、智能推荐。二是创新实施不见面办税缴费。搭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ITS等系统的远程辅导平台,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通过人工和自动两种方式远程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事项。同时,持续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端相关软件操作和涉税办理流程等相关配套措施的答疑解难,通过电话、微信、QQ等线上方式辅助办税,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顺利及时完成涉税事项办理。三是及时响应诉求。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问计问需,开展“问需求、化春雨、优服务”及“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主题实践活动,根据调查数据结果,开展全面深入分析,研究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的变化规律、趋势走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期盼关切,推出具体服务措施,促进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四是全面推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服务。通过代理人实名登录和委托协议双向授权保障委托人办税权益,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开展代理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线上办税渠道,为委托人选择代理服务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环境,确保线上代理行为可还原、可追溯,明确代理服务责任,更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杠杆化服务作用。 [2021-09-17 17:26:16]
运生:我在代开电子发票时,已缴纳税款,点击开具按钮时系统出现错误提示,请问应如何处理? [2021-09-17 17:33:16]
陈鲁江:你在备注信息可能填写了非本人信息,因此开具不了,若您是替他人开具,请您联系对方,由对方申请代开。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代开。 [2021-09-17 17:33:16]
可爱:税务部门今后在促进跨部门税费信息共享、深化诚信纳税管理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2021-09-17 17:40:45]
杨波:税收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和财政部门配合,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加强和银行协作,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和市场监督等部门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二是加强社会协同。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继续做好警税常态化联合办案,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级动态提醒,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及时更新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帮助企业解决跨境涉税争议。 [2021-09-17 17:40:45]
一米阳光:我是个体工商户,在电子税务局批量申报扣款过程中,我因为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导致批量扣款失败后,如果后续签订了三方协议,电子税务局能否再次进行批量扣款? [2021-09-17 17:42:41]
陈鲁江:目前每个大征期电子税务局批量扣款只进行一次,对纳税人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情形,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税费缴纳”模块缴纳税款,不必再次往返跑办税服务厅。 [2021-09-17 17:42:41]
若隐若现:请问在税收大数据方面,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和部署? [2021-09-17 17:47:22]
梁军: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2021-09-17 17:47:22]
可可:此次《意见》强调建设新型监管机制,请问下一步在保护守法企业、打击违法行为上有哪些考虑? [2021-09-17 17:49:43]
杨波:《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2021-09-17 17:49:43]
一生傲骨:电子税务局里是否可以变更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信息吗?是否有次数限制?应如何操作? [2021-09-17 17:52:02]
陈鲁江:除个体工商户以及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独资、私营合伙以外的单位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时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三员变更操作。A、B级纳税人没有变更次数限制,M级纳税人在M级存续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只能变更一次。变更电话号码时,A级纳税人无需扫脸即可完成验证,B级、M级纳税人需要进行刷脸验证;变更个人信息时,涉及变更的人员均需要提前完成实名采集,涉及法人、财务人员信息变更,需要提供法人手机验证码;办税人员信息变更,提供财务人员验证码即可。 [2021-09-17 17:52:02]
浪人心:我在税务机关采集电子签章信息后,无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提示需要进行电子签章授权,目前授权方式有哪些? [2021-09-17 17:53:07]
梁军:目前新疆电子税务局电子签章授权支持数字证书验证和短信验证两种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是通过调用税控盘或金税盘验证完成的,短信验证首次需调用法人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完成首次授权之后,后续使用过程中调用本人短信验证码即可完成验证。 [2021-09-17 17:53:07]
高山流水:我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购税申报时,提示查询不到发票信息,请问怎么办? [2021-09-17 17:56:02]
杨波: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1、申报当天距开票日期已超过60天,核实属于以上问题的,请您前往办税服务厅在前台办理;2、开具发票的的身份证号码为空,核实属于以上问题的,请您联系销方的开票软件运维商,重新开具发票。 [2021-09-17 17:56:02]
画家先生:我公司既存在多缴税金又有欠缴税款,导致多缴税款无法退税,请问有办法解决么? [2021-09-17 17:58:18]
陈鲁江:可以解决。您可以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差额部分的退税申请,并办理多缴与欠税的抵减,抵顶后如有欠税税务机关继续纳入欠税管理。 [2021-09-17 17:58:18]
平安:我想了解税务机关工作具体情况,请问有渠道可以了解么? [2021-09-17 17:59:31]
梁军:有的。您可以通过本地税务机关报名“税务体验师”,发挥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想法,也希望您乐于组织收集其他纳税人意见,我们愿意您和税务部门一起成长。 [2021-09-17 17:59:31]
春风:我想知道在电子税务局及邮政委托代开发票有什么限制条件么? [2021-09-17 18:00:20]
杨波:2021年5月17日起,同一自然人代开销售货物类发票、应税服务类发票的监控规则调整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2份,单份开票限额10万元。同一自然人代开应税劳务类发票的监控规则调整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4份,单份开票限额5万元。同一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代开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以上监控规则的代开需求,电子税务局、邮政代开系统均会对申请代开进行阻断。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确实符合代开条件的,由办税服务厅代开。 [2021-09-17 18:00:20]
简单:代开发票能作废么? [2021-09-17 18:01:40]
陈鲁江: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2021-09-17 18:01:40]
中国人: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021-09-17 18:02:56]
梁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2021-09-17 18:02:56]
落叶乘风:我的身份证被一个公司冒用了,我该怎么办? [2021-09-17 18:03:23]
杨波: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机关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改该法定代表人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根据其出具的个人声明、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主张本人身份信息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办理虚假纳税申报的自然人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检举。 [2021-09-17 18:03:23]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给我们带来的精彩解读,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举办的“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优化税收征管”为主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进行互动问答活动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2021-09-17 18: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