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5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欠 税 公 告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8:07    
                                稿源:可克达拉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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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5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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