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5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欠 税 公 告 时间:2024年4月12日 10:17
稿源:可克达拉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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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5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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