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1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3年4月11日
欠 税 公 告 时间:2023年4月11日 10:14
稿源:可克达拉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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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1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