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7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可克达拉税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欠 税 公 告 时间:2022年1月13日 15:51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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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确认的7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可克达拉税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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