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可克达拉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解读”。我们特别邀请的嘉宾是:可克达拉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程志光,可克达拉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薛亮、可克达拉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李冰、可克达拉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科长田纪蕙、可克达拉税务局社会保险与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周运来、可克达拉税务局风险管理科科长严欣,就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问题为广大网友在线解答。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4-11-06 16:52:39]
主持人:访谈开始前,请程总和网民朋友们打声招呼吧。 [2024-11-06 16:52:45]
主持人:访谈开始前,请程总和网民朋友们打声招呼吧。 [2024-11-06 16:56:52]
程志光: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可克达拉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程志光,很高兴通过可克达拉税务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和大家交流。 [2024-11-06 16:56:52]
张会计27574: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并享受免税政策? [2024-11-06 16:59:08]
程志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024-11-06 16:59:08]
张会计27574:我在2024年4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废旧物资”,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5月,我以个体工商户名义销售报废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万元,并向客户自行开具了发票;同月,我又以自然人名义向某资源回收企业销售了一批报废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该资源回收企业就这笔业务向我反向开具发票? [2024-11-06 16:59:16]
程志光: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出售者是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报废产品或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连续不超过12个月指自然月“反向开票”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您已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废旧物资”,您从事的销售收购报废产品的业务,应全部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对外销售,并开具发票。 [2024-11-06 16:59:16]
网友3:我公司招用了一名员工,他既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又是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重点群体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吗? [2024-11-06 16:59:20]
程志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的规定,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024-11-06 16:59:20]
张会计27574: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请问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4-11-06 16:59:45]
程志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2024-11-06 16:59:45]
网友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啥变化? [2024-11-06 17:00:06]
程志光:根据《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2024-11-06 17:00:06]
张会计2757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能否适用? [2024-11-06 17:02:55]
田纪蕙:公告中政策适用主体不包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运作模式、经营规模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总体优于个体工商户,而且还包括一些专门从事资本投资、平台经济等领域的纳税人,给予政策优惠会加剧税负不平衡。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制设计差异较大,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仅由个人投资者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而小型微利企业除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外,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也不宜简单比照。 [2024-11-06 17:02:55]
张会计27574:单位新入职的职工,应该怎么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4-11-06 17:03:01]
薛亮: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规定,对新设立单位和参保单位新增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2024-11-06 17:03:01]
张会计27574:我公司在2024年6月新购进一套设备,单位价值300万元,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吗? [2024-11-06 17:04:01]
周运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的规定,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024-11-06 17:04:01]
网友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如何进行用途确认?如何填写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 [2024-11-06 17:04:40]
周运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的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24-11-06 17:04:40]
张会计27574: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所涉及的营业账簿如何缴纳印花税? [2024-11-06 17:05:02]
周运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的规定,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024-11-06 17:05:02]
网友5:个人取得彩票中奖收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2024-11-06 17:05:17]
田纪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第四条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2024-11-06 17:05:17]
张会计27574: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三个月前出口的一批货物已经办理退税,现在因质量问题退回来了,应该如何处理? [2024-11-06 17:06:17]
李冰:根据现行规定,贵公司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需要补缴已退税款。随后贵公司可凭该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2024-11-06 17:06:17]
网友5: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也在该企业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按照哪项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定代表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吗? [2024-11-06 17:06:49]
薛亮: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对投资人从个人独资企业以工资名义取得的所得不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 [2024-11-06 17:06:49]
网友5: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11-06 17:07:35]
周运来: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但是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2024-11-06 17:07:35]
张会计27574: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4-11-06 17:07:40]
田纪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4-11-06 17:07:40]
张会计27574:今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4-11-06 17:08:11]
严欣:根据《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期限的通知》规定,每年11月30日前,用人单位向注册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保障金,并对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024-11-06 17:08:11]
网友5: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可以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11-06 17:09:36]
严欣: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就可以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9-12月是集中缴费期,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将会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普通成年居民、普通学生儿童和大学生缴费标准都是400元。 [2024-11-06 17:09:36]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相信通过此次在线访谈,大家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
主持人:感谢各位嘉宾的耐心细致解答,再次感谢各位的积极参与,了解更多税收热点,获取最新税收知识,请关注可克达拉税务微信公众号 [2024-11-06 17: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