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主动公开质量。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畅通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政务新媒体、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示栏、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已完成对37项公示信息的公示,2022年累计公示行政许可、纳税人权利义务等4727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3543条,行政处罚1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有关要求,结合税务工作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准确,保证公开事项发布的及时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与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持续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办税等税费政策的主动公开。线上线下联合保证信息公开覆盖面,结合办税服务大厅宣传栏、办税服务大厅宣传大屏等线下渠道,利用传统宣传渠道的优势,精准将公开信息推送到纳税人缴费人手中。

  (五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考核考评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信息错误、审核不严等现象,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标准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各环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明确专人管理维护,规范审批发布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持续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有待丰富和完善

  2023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积极寻求与政府各部门加强联动配合的方式,形成组合公开效应,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按照总局、局的要求,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税务工作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