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税务局”)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准服务发展大局,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制定相关工作规程,明确分工、规范操作,全面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聚焦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公开发布、主动推送、回应答疑、上门辅导等形式加大税费政策宣传,做好以政务公开促政策落实。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通过各类渠道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72条。三是拓宽发布渠道。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发布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2378条,公开的行政处罚共计3240户次,行政许可3620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机制。二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持续坚持对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全面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联动微信公众号,构建起“一站微”的立体化格局。二是融合运用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办税等税费政策的主动公开。三是积极开展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大力推进移动政务公开建设。

  (五)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监督保障,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三是采取定期定向、全覆盖方式对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更新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围绕贯彻《条例》要求,在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还不够高,对政府公开信息发布途径还不够了解,公开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自治区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持续拓展公开形式,重点针对纳税人的需求以线下办税服务厅张贴趣味海报,线上制作喜闻乐见的“税说三国”系列漫画产品等多种形式,提升纳税人知晓度;二是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培训会,加强各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政府相关平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平台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