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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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财务管理科 | ||
标题 | 磋商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8-07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3年停车棚建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222690870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308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23年停车棚建造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25.07万元
最高限价:25.060927万元(招标控制价)
采购需求:停车棚建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
项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7、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或事项
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0日,每天10:00至13:30,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2226908704@qq.com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发送至邮箱(2226908704@qq.com),并以电话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3718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马丹阳 0991-466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