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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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
标题 | 内设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 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 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 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 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担后 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拟订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法制科。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 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 理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 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承担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和督审监督;组织实施税 收执法督察,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工 作;落实督察审计发现的执法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内部监督 工作、配合开展外部监督工作;配合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出口退(免)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和管理措施;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 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承担进出口税收 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 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 施年度退税安排;组织实施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 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 种和进出口税收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企业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承担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 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 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 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税收、企业所得税 有关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 救济等工作。
5.个人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 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 处理;组织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 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6.财产和行为税科。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承担 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 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 税种的风险管理;参与相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 律救济等工作。
7.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具体实施办法,拟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 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 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风险管理、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 律救济等工作。
8.收入核算科。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 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 抵调库年度安排;办理出口退(免)税、免抵调库工作;统筹协 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 组织实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组织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9.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 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制定和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 作制度、办法和措施;落实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组织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办税方式的推广、内部培训和辅导;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 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遣管理;组织实施纳税信用评价、应用、管理和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 承担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和办税服务公开;印制纳税服 务表证单书;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组织落实各类 纳税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10.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 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 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 施本级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 业务需求的收集和上报;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级征管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工作。
11.税收经济分析科。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具体操作办法;组织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 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配合上级开展 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统筹和指导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12.税收风险管理局。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承担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 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 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 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 作。
13.财务管理科。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 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 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 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 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预算 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
14.组织人事科 。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 作;承担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 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 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 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 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
15.考核考评科。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 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担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16.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组织实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 妇委会开展群团工作。
17.老干部科。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承担老于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8.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