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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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 ||
标题 | 事业单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5-29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1.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受、转交纳税服 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 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 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本局 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2.信息中心。承担信息资产实物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担各类信息系统的安装、配置、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