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相关规定,依法对新疆百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税担保的资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告知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新疆百商投资集团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255号百商·太阳城小区三期A1、A2、A3综合楼-1至6层及土地,建筑面积59,580.02㎡,钢混结构,2014年建成,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561.44㎡,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变卖价格:(大写)¥贰亿元整
(小写)¥200,000,000.00元
二、变卖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
三、其他说明
具体变卖信息详询:0991-3720668。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