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启源设计工作室:(纳税人识别号:92650106MACKJ4B01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青昊、雷大荔等人,自2025年5月20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