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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税警联合办案分中心室内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42116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QTTHSW2022-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税警联合办案分中心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342000 元

最高限价:337203.81元(控制价)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税警联合办案分中心室内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交付时间、地点: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20日,工期:29天

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038号

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响应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响应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或事项

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0日,上午11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方式:邮件方式。

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响应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响应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如: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扫描到1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468023524@q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4 月 21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1307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2年 4月 21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1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陈健0991-376114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    话:0991-3761148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