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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22个党支部205名在职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反复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党员干部撰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心得。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税收收入实现新纪录

  2020年,我局圆满完成自治区税务局下达的各级次任务目标和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目标。

  (二)优化政策辅导,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构建 “1+12+22+1”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包户宣传机制、复核跟踪机制等“六项机制”,先后10余次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领导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领导的表扬性批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相关要求,做好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征求各部门、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的意见。

  (二)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照自治区税务局要求,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工作,完善合规性评估机制。

  (三)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

  全面落实税收协定以及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外国企业和我国“走出去”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加大对跨境逃避税的打击力度,为新疆全方位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律环境,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协定宣传力度,让“走出去”企业了解税收协定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境外投资合法税收权益。

  (四)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新税发〔2020〕7号的要求,在2020上半年及时组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由法制科牵头,统一分配,各部门分工协作,统筹规划全局编制工作,按时间节点分阶段认真开展编制工作。2020下半年及时组织权责清单修改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成权责事项公示工作,共计公示权责事项631项。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我局严格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决策失误和造成损失的现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按照自治区税务局要求执行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按照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的要求,严格规范涉税事项行政处罚。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部门的作用,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在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时,贯彻落实“一事不二罚”。裁量符合基准的案件比例为100%,不存在违反文件规定执行的情况。

  (二)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在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将“集成”理念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规范促创新,以教育提素质,以制度强约束,以管理优服务,积极打造“法规、稽查、征管”共同促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审理稽查提交的重大案件,把握政策、法规适用的准确性,梳理证据间的关联性,进一步促进征管工作,防范执法风险。加强经验交流,规范案件审理流程。以定期召开案件审理讨论会为依托,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税收征管及重大案件审理流程,细化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责任分工。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

  完成全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对全局各相关部门进行了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培训,并向自治区税务局报送了相关数据和材料。一是一线执法干部法治意识有所增强,推行“三项制度”以来,通过开展“三项制度”工作培训,加强宣传,提高由上到下重视程度;明确权责清单,确保落实责任到岗到人采取“以案释法”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警惕性,树立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明确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建立健全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局内实际人员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通过专题会、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第一时间组织了学习,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推进政务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形成上有人抓、下有人管、上下联动、科室互动的良好态势。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健全网站维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申请表,避免发生不予公开事项违规公开的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结合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公开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确保纳税人和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新入职税务人员培训科目,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系列文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最新政策知识。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网络教育平台学习时间进行检查。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结合每年教育培训安排及岗位能手竞赛活动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开展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测试。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中,增加依法行政有关内容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20年3月开展题为《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税收执法中的应用》的培训

  (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建设。

  、加强税收工作队伍建设

  (一)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部署,我局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税收执法人员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岗位。

  (二)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三)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

  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通过实行入职教育、导师制和干部轮岗交流,助力青年干部的学习成长。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学习兴税”“钉钉视频”“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执法资格考试集中培训和全员网络学习,确保教育培训不“断线”。在自治区税务局组织的全员检测中,我局平均分在市级局第一序列中排名第七,三名干部参加业务比武的序列成绩分别位于第四名、第六名和第八名,均在全疆前列。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020年共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税务局

     2021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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