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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邮编:830026;电话:0991-3738697,传真0991-3738697)。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和手段,通过强管理、抓落实,着力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落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落实,增强各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感、自觉性。二是完善制度,细化工作规则。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等配套制度,并在国地税改革过程中针对配套制度进行再一次的修订。三是明确分工,提高工作水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对公开内容按性质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批程序,加强网站管理,并严格按照新疆税务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创新方式,提升质效,推行多元化平台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把创新公开载体作为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的有效手段,依托多个平台,加强政务信息的发布。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面对面”公开平台。把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渠道,各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公开税收业务流程、工作办理时限、纳税服务标准。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单确保宣传到位。二是充分发挥本局网站、乌鲁木齐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66以及本局咨询投诉电话作用,答复公众政策咨询12659条。重点加强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特别是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相关重要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群众反应,针对出现的意见建议,及时准确给予答疑。三是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我局继续发挥微信公众号辐射广、传播快、注重互动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微信共发布税收宣传信息381条,获得8821人关注。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重点发布我局各项公告、重要工作通知,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利用“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解读的广度。在增值税改革、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等重大政策落实期间,印制宣传手册通过“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进行更大范围的宣传,提升税收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政策解读的知晓度。

  (三)强化审查,严格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要求科室在制作拟公开文件、外部网站发布信息资料时,必须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以及责任人,发放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签署责任台账,严格把关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助推地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点。按照《经开区(头屯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乌经开政办发〔2018〕81号)内容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对标对账确认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较好的完成了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评中取得满分。二是认真完成政务公开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编制政务资源目录工作要求,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服务局沟通,主动对接,按政务资源目录编制要求进行责任分解,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提供信息,共录入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相关内容在内的政务资源9项,为深入推进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高度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主动完善地方政府政务服务呼叫中心知识库。按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局多次梳理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电话以及接到各类咨询问题中常见问题及解答,形成台账,提交地方政府,便于政府政务呼叫中心及时为民众提供解答和帮助。四是加强地方政府部门信息交流。2018年,我局在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交流中,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多次为公安、海关、统计局、经发委等十余个部门提供税务相关数据,同时也积极与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进行联系,获取业务相关数据,确保双方资源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工作质效,推进工作更快更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64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相关信息381条,通过微博平台公开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因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发生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协转办的一项提案,并按相关要求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协。

  、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吸取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的渠道上,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的要求和纳税人、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职责落实、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规则需要持续完善,落实力度还存在欠缺,与目前工作形势有一定的差距。

  2019年,我们将在新疆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操作技能,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二是强化日常工作。继续组织落实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举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微信公众平台的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地方联系。2018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发文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建立“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我局将积极配合,主动协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同创新,渠道拓宽,质效提升,打造全新的政务服务品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