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龙宇铭盛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信用级别顺利由D级提升至M级,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实施后,乌鲁木齐开发区辖区首家完成纳税信用修复的企业。
“现在的税务机关政策落实速度真是快,通过信用修复,及时帮助我们企业挽回了信用损失。今后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各项税法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做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纳税人。”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蔡女士感慨地说道。
据悉,2022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实施。《公告》在《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按照新的政策,存在因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负责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等五种情形的企业,满足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保持6个月或12个月在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等条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为帮助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主动向纳税人提供修复渠道,建立纳税信用管理沟通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用评价宣传解释,激励纳税人自主遵从税法,不断提升了纳税信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