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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节前开展“六税两费”减征培训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普及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位,让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福利。2月3日,开发区税务局组织办税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培训。 

  此次培训在“减税办”统一协调部署下,由财产和行为税科组织开展。重点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9]13号)等文件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进行宣传辅导。 

  培训重点对“免税销售额的确定、不动产销售额可剔除分别计算、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政策、纳税期限选择、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无需预缴税款注意事项、专用发票销售增值税的确定、已缴纳税款的退还申请”等内容详细讲解,并通过现场操作演练,确保全体工作人员100%掌握。 

  下一步,开发区税务局将继续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熟记政策、熟练操作,让广大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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