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助发展,为民办事”。我们特别邀请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回赟,企业所得税科科长高万元与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赵紫东坐客我们访谈直播间,就纳税人关注的问题在线解答,希望通过网络形式,与广大纳税人交流。
今天我看看网友们提出了哪些问题? [2024-11-22 10:30:32]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2024-11-22 10:32:30]
回赟: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
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2024-11-22 10:34:30]
虾仁不眨眼: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我们在11月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2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四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 [2024-11-22 10:37:48]
赵紫东:你公司需要在2025年1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2024年10-11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2024年12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10-11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10-11月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4-11-22 10:39:48]
转转二手房回收: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三个月前出口的一批货物已经办理退税,现在因质量问题退回来了,应该如何处理? [2024-11-22 10:43:05]
高万元:根据现行规定,贵公司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需要补缴已退税款,随后贵公司可凭该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2024-11-22 10:45:05]
AAA建材王总: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2024-11-22 10:46:07]
赵紫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024-11-22 10:48:07]
铮铮铁骨:请问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是多久? [2024-11-22 10:50:20]
赵紫东:除另有规定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2024-11-22 10:52:20]
夏有乔木:集成电路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2024-11-22 10:53:35]
高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集成电路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集成电路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024-11-22 10:55:35]
生生不息: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2024-11-22 10:56:53]
赵紫东:不可以。只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 [2024-11-22 10:57:53]
华帝奢品: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2024-11-22 10:58:28]
赵紫东: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改签费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024-11-22 11:00:28]
橙橙子: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24-11-22 11:01:58]
高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五、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024-11-22 11:03:58]
阿瑞: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11-22 11:05:06]
赵紫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024-11-22 11:06:06]
淡淡的薰:什么是非居民企业? [2024-11-22 11:09:27]
高万元: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2024-11-22 11:11:27]
轩辕铁锤: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2024-11-22 11:12:17]
赵紫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2024-11-22 11:15:17]
一百二凤: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怎么区分? [2024-11-22 11:17:33]
高万元: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024-11-22 11:20:33]
想吃秋刀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可以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吗? [2024-11-22 11:21:46]
高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24-11-22 11:23:46]
一只大黑熊: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是否可以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4-11-22 11:25:59]
赵紫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4-11-22 11:28:59]
主持人:本期在线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请大家关注我区公众号的相关政策推送,后续大家有问题也可拨打我局五部对外公开的咨询热热线: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3760391、高铁新区税务所3785221、王家沟税务所3116191、火车北站税务所3105368,祥云街税务所3750251。谢谢参与,我们下期再会。 [2024-11-22 11: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