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以下简称“胡杨河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和制作视频、长图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税费政策、办税缴费新措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举办1期在线访谈,宣讲税费优惠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胡杨河税务局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2023年,胡杨河税务局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化与胡杨河市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协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等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做好分析研判和情况跟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开通胡杨河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发布、办税服务的整体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核公开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涉税重点、热点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评,细化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胡杨河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着重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解读,通过H5、动漫、海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二是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公开意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2023年胡杨河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