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4月13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4月13日)
 经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2023年4月13日第1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齐超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孟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副科长,免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稽查局四级主办职级。

赵卉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副科长,免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四级主办职级。

贺嘉伟任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税源管理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