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胡杨河税务局确认的440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胡杨河税务局 116 户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2.胡杨河税务局 61户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3.胡杨河税务局 263 户自然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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