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 税 公 告
2024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胡杨河税务局确认的36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胡杨河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胡杨河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6:49
稿源:胡杨河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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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 税 公 告
2024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胡杨河税务局确认的36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胡杨河税务局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