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胡杨河税务局确认的7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胡杨河税务局4户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2.胡杨河税务局3户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