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持之以恒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一、坚持严的基调,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扎实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一)政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垂直管理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健全“五抓五聚焦”工作机制,通过党委带头集中学、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常态学、全体党员干部自觉研讨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召开警示教育会,落实分层分类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强化垂直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各级税务部门旗帜鲜明讲政治、心领神会抓落实。特别是以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明确提出“三个不得”(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纪律要求,并严抓督促落实,带动全系统进一步落实垂直管理要求,自觉当好捍卫党中央权威的坚强卫士。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对标中央巡视要求,对17个省级税务局党委开展常规巡视。指导省级以下税务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完善拓展“以数促巡”,探索开展“政治画像”,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有效彰显利剑作用。
(二)党建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并狠抓落实,持续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和优化党支部设置,健全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部署“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四好”党员推荐工作,推介一批省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促进基层党组织“两功能一作用”不断增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向张志刚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全系统汲取榜样力量、勇担职责使命。联合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开展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有效激发税务干部对标先进、兴税强税的使命感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质效。坚持党建带团建,制定推进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作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
(三)扛牢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有力压实。落实“两个责任”贯通更加协同。税务总局党委联合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商会,制发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指引,推动意见建议落地落细。全覆盖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调研,督促支持各地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抓实“关键少数”监督更加有力。落实落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税务总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审计等指出的问题,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实各级税务局“一把手”述责述廉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示范带动“关键少数”更好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制定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监督、特派办监督工作的制度措施,优化派出机构党组织体系和监督力量配备。试行督察内审发现揭示重大问题积分机制,逐步升级智慧监督并在全系统扩围上线,有力推动监督如影随形、贯通增效。
(四)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坚持反腐惩恶不松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加强执纪办案。旗帜鲜明支持各级税务局纪检机构执纪办案,推动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提升能力水平。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紧盯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纠治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聚焦个别人员“吃拿卡要”、违规风险应对、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等问题,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二、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精准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对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出明确要求,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税务部门必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采取坚决有力举措,着力建强政治机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一)在清醒认识形势直面问题中,进一步增强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近年来,税务系统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仍然有短板和不足。务必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异常清醒的认识,务必对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艰巨性保持异常清醒的认识,务必以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的韧劲和定力,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二)在建强政治机关夯实基层基础中,进一步筑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税务部门作为垂直管理单位,绝大部分干部工作在基层,绝大部分任务落实在基层,必须进一步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落地。必须进一步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自觉强化担当意识,把加强党对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更好发挥教育管理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尽职尽责;进一步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打头阵、挑重担,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在常态长效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进一步提升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必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于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纪律“长牙”“带电”“生威”;必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励广大税务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大胆改革创新、放手干事创业。
(四)在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中,进一步强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并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既是打造效能税务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必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的深层次逻辑,切实把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推进发票管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顽瘴痼疾的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不敢腐”;通过压实征管责任、夯实征管基础、健全严管体系,深入推进“不能腐”;通过增强广大税务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深入推进“不想腐”,实现“抓业务”与“管队伍”的有机统一、贯通互促。
三、落实严的举措,倾力做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税务总局党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重点,着力建强政治机关、夯实基层基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将“一把手”讲纪律党课等做法固化为制度安排并长期坚持,强化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等重点群体纪律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常态化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坚决扛牢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紧盯集中整改期后半段各项重点任务,以重点带全面、以机关带系统,推动各责任主体同向发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改到位改彻底。
(二)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全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强对“第一要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盯紧抓牢,坚持和完善抓落实闭环工作机制,对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甚至背道而驰的,敢于较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事项的监督。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强化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涉税改革有力有序实施。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有力有效组织开展巡视,加强对省、市两级巡察工作指导,将税务领域改革事项纳入重点监督范围,以巡视巡察的严肃性切实提升改革落实的实效性。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格落实和改进专题会商、监督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和剖析,督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落实落细述责述廉、考核考评等制度机制,有力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制定落实党建工作“垂管为主”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垂管为主、地方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制定深化党建领域强基固本的具体措施,有力引领保障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两功能一作用”。制定进一步深化主题党日、完善“纪检委员时间”制度的工作指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支部立足岗位、争创一流。
(四)健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着力推进监督全面覆盖、如影随形。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部署,深入推进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纪检专责监督与督审监督、巡视监督、职能监督贯通联动、协同发力。狠抓监督向基层延伸。落实落细加强派出机构监督工作意见和进一步加强特派办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完善配套机制,加强监督力量统筹使用,持续提高基层监督能力水平,推动监督有形有效全覆盖。强化智慧监督赋能增效。积极推进智慧(大数据)监督建设,一体防治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廉政风险,以科技手段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五)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旗帜鲜明支持执纪办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支持纪检机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始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化“一案双查”、推进“双向倒查”,并对涉税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实行“有案同查”,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坚决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继续深化开展税务人员违规风险应对、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问题专项整治,并在发票管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税务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加强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实。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强化典型案件剖析,开发好运用好警示教育案例课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更好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