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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办好税收惠民实事”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现在是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16点,今天做客我们访谈节目的有国家税务总局胡杨河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昕、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大厅)四级主办曾小芳、征收管理科四级主办宫佳敖、征收管理科一级行政执法员罗磊。欢迎各位在百忙中来到直播间,请和广大观众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3-12-12 16:04:08]

陈昕:各位网友,下午好! 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同大家交流。首先,我代表胡杨河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胡杨河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将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办好税收惠民实事”主题向大家解读宣传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欢迎提问咨询。 [2023-12-12 16:08:08]

主持:现在,我们进入网友提问阶段,让我们一起来看下网友的问题。 [2023-12-12 16:11:40]

明天你好:我公司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和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按什么顺序处理? [2023-12-12 16:13:47]

陈昕:感谢您的提问,纳税人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以及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3-12-12 16:16:47]

爱上胡杨: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不在同一地市,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吗?  [2023-12-12 16:19:30]

宫佳敖: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 [2023-12-12 16:19:30]

暖暖的光: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在时间上有何要求? [2023-12-12 16:20:47]

罗磊:按照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2023-12-12 16:20:47]

花好月圆:你好,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小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借款合同,能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二条“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23-12-12 16:22:58]

曾小芳:你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项“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之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属于“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情况,因此书立该应税凭证的双方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2023-12-12 16:22:58]

w.com: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需要给对方纳税人开具专票,开具专票的这部分收入,还能够享受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吗? [2023-12-12 16:26:54]

宫佳敖: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12-12 16:26:54]

网友26440: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但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是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2023-12-12 16:28:41]

罗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2023-12-12 16:28:41]

?Y?:我们是一家新能源企业,想知道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间是什么时间?  [2023-12-12 16:30:08]

曾小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发2020年第23号公告)的规定,执行期间延续为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023-12-12 16:30:08]

嘟嘟哒哒:请问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2023-12-12 16:32:35]

陈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2023-12-12 16:32:35]

。:企业零申报对纳税信用等级的评级有影响吗? [2023-12-12 16:33:46]

陈昕: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2023-12-12 16:33:46]

卡路里卡路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是指什么范围呢? [2023-12-12 16:35:14]

罗磊: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3-12-12 16:35:14]

奋斗:各位好,我是一名退役士兵,计划和战友一起开个小店,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呢? [2023-12-12 16:37:19]

宫佳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目前执行标准为上浮20,即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023-12-12 16:37:19]

网友233233: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2023-12-12 16:38:12]

陈昕: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2023-12-12 16:38:12]

古力娜扎:企业收到的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3-12-12 16:39:26]

罗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3-12-12 16:39:26]

胡杨在大漠:我公司转让技术,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2023-12-12 16:42:13]

宫佳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其中,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023-12-12 16:42:13]

阿露露跑路: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出租,合约签订是一次收一年的租金,在增值税上是否有减免政策可以享受? [2023-12-12 16:44:35]

曾小芳: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12-12 16:44:35]

星黛璐爱喝胡萝卜汁:我公司“六税两费”的申报逾期了,是否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3-12-12 16:48:12]

罗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逾期申报的“六税两费”税费款的属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的,符合文件规定情形的,也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2023-12-12 16:48:12]

花开富贵: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不能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我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3-12-12 16:50:37]

陈昕:为了纳税人方便,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12-12 16:50:37]

主持: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也感谢各位嘉宾的回答。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节目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做客直播间,感谢观众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再见! [2023-12-12 16: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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