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于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工作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通过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石榴云、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信息39条。全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30条、行政处罚信息165条、欠税信息30条、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信息785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规定。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2年,于田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2022年,围绕减税降费、《关于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税收重点工作有效拓展公开渠道。发挥互联网的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公告栏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利用于田县电子政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减税免税、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欠税情况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与保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发生失泄密情况。2022年,于田县税务局未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提升,当前由于各部门间沟通不足,信息公开过程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实用性,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标准、更健全、更及时。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制度,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于田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