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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受理以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发票办理事项;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东经一路(新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03-6425052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实施本级重点税源、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管理;实施年度计划;承担重点税源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等事项;承办重点税源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税务审计等工作;开展重点税源税收经济分析;承办指导重点税源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工作;落实重点税源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