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皮山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现公开信息生成与保密审核同步,从源头上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2021年,依托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新网、新疆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余条。利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税收政策等信息50余条,借助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欠税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要求其接收依申请办件后,要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皮山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和田地区税务局以及地方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用制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承办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业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依托和田地区税务局、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解读税收政策。以微信群为载体扩大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定期推送税收政策和宣传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职能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和完善对各股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日常指导、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同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由办公室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2021年,皮山县税务局未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采取的信息公开方式较为简单,主要依托和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以及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信息栏等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宽,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同时由于纳税人对线上平台的关注度不够,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目前主要采取的方式是按要求更新,导致政务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更新,纳税人缴费人对相关信息的了解存在滞后现象。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过多地注重结果的公开,对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的重视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具体人员为具体负责人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用制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前往企业开展上门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查询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地方网站等新媒体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和税收政策。

  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进一步加大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政务事项办理流程、惠民政策、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皮山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