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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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02-07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一、项目编号:XJPZ-MF-2025-0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得分 |
1 |
新疆才特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53号 |
424500.00元 |
86.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采购项目 |
为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提供非执法类办税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服务;提供导税服务,引导其在相应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事项,辅导填写涉税费资料,协助核对涉税费资料和表单填写的完整性,解答办税咨询,讲解办事流程。特别在办税高峰期时,导税服务人员应当积极响应进厅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利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窗口办税等渠道,合理有效分流人员,减少纳税人办税排队等候时间;熟悉各类税费政策和管理制度、窗口职能、办税流程以及自助设备操作方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的涉税费解答服务。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时,必须按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利用各类线上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按要求完成上级各条线各类指标考核要求。对于线上办税辅导,协助完成电子税务局系统及相关问题热线和网上答复,为使用自助设备的办事人提供咨询辅导;文书资料整理传递归档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简易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程杰、韩玉新、盛建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100万以下按1.50%计取、100-500万按0.80%计取、500-1000万按0.45%计取、1000-5000万按0.25%计2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6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地 址:和田地区民丰县文化西路10号
联系方式:0903-675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湖州路1号
联系方式:18799365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帅洋
电 话:1879936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