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24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陈忠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副股长、四级主办; 

  艾再孜·苏来曼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一级行政执法员; 

  唐明星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四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