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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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7月23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18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李付生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级);免去陈冬梅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级)职务。
钟馨月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四级主办;免去钟馨月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古艾尔尼沙·库热西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四级主办;免去古艾尔尼沙·库热西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