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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派出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领用、开具、验旧、缴销、代开、挂失、损毁报备的受理以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发票办理事项;承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
  办公地址:洛浦县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903-6622155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

  洛浦镇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征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
  办公地址:洛浦县和田路6号
  联系电话:0903-66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