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洛浦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洛浦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方便广大纳税人与缴费人。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咨询投诉电话等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在洛浦县政务服务网公开涉税业务流程、办理环节、政策依据等内容197项。在政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32条。同时加强媒体宣传,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条,在中国新闻网、人民网等平台发布信息40条。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34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62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所协作配合,专职人员具体办理,第一时间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服务、治理作用,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税收法治、征收管理等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强化平台建设。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并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处罚标准、欠税情况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以制度建设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学习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畅通监督渠道,邀请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2022年,洛浦县税务局未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掌握不够深入,理论水平有待提升,干部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开展还缺乏一定的知识和理论储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仍有待提升,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深化学习,抓好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学习,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坚持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实用性,了解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掌握需要广泛知晓的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今后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分值权重,并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洛浦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