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政务服务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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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04-0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利民社区迎宾路伊奇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1616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Z-HTSSWJ-2026-0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提供包括粮油、肉类、冻货、鸡蛋、蔬菜水果类和干杂副食品类等食材的采购,提供相应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服务期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纳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近段时间内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指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发生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单独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核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9日至2026年413日每天10: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利民社区迎宾路伊奇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 

  方式:按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网上信用截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完税证明、审计报告(资信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1616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利民社区迎宾路伊奇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1616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利民社区迎宾路伊奇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田税务局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14号  

  联系方式:0903-686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品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利民社区迎宾路伊奇花园二期面朝楼房三楼 

  项目联系人:齐帅洋 

  联系电话:1879936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