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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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30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31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刘怀荣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办;
海茹丽妮萨·奥布力喀斯木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办;
王路锋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佳燕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谭鹏飞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国一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办;
阿里木江·阿不都艾买尔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办;
王路锋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四级主办职级;
孙月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四级主办职级;
谭鹏飞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四级主办职级。
艾勒凯木·托乎提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四级主办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