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3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2025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2025年4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2025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 |||||||||
序号 | 公告时间 |
非正常户类型
00:单位企业;
01: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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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件类型
201: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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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2025年4月7日 | 00:单位企业 | 91653227MA788A104F | 新疆宝民富丰农牧有限公司 | 马步云 | 201|居民身份证 | 120224********6814 | 新疆和田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草原站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