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4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2024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2024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 |||||||||
序号 | 公告时间 |
非正常户类型
00:单位企业;
01: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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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件类型
201: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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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2024年5月17日 | 单位企业 | 民丰良辰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53227MAD0L7G303 | 张仁浩 | 201:居民身份证 | 210381********4419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长途传输局大门口右侧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
2 | 2024年5月17日 | 个体工商户 | 民丰县玉精英玉店 | 92653227MA77BPAK1C | 杨占青 | 201:居民身份证 | 411324********2712 | 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商贸一条街 | 国家税务总局民丰县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