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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税务局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政策

  2018年7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政策出台,即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和田地区税务局积极行动,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政策的各项工作,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党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是稳增长、惠民生工程,要求不折不扣地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带动社会就业。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和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做到所有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知。

  三是强化服务,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红利。2018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间,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监控,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的小微企业及时提供提醒服务,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并享受,确保小微政策惠及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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