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开展“同心聚力战疫情 落实优惠促发展”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同心聚力战疫情落实优惠促发展”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锋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就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及个税年度汇算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2020-04-15 16:17:43]
主持:下面有请和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锋同志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2020-04-15 16:18:46]
李朝锋: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首先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理解和支持和田地区税收工作的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为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的多项减税政策和便利措施。和田地区税务系统也将着眼于支持疫情防控,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持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2020-04-15 16:18:46]
主持:谢谢李局长。现在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网友的问题。[2020-04-15 16:19:41]
网友11:我是一家超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1缴纳增值税吗?[2020-04-15 16:21:07]
李朝锋: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仅指个体工商户。[2020-04-15 16:21:07]
匿名: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04-15 16:22:24]
李朝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文件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020-04-15 16:22:24]
海阔天空:个人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问是否可以免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2020-04-15 16:24:10]
李朝锋: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考虑到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正在疫情防治前线,其单位也同样承担较重防治任务,为最大限度减轻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及其单位负担,对这些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及奖金,单位免于办理申报,仅需将支付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2020-04-15 16:24:10]
阿依谢:由于疫情原因我公司无法按期进行税控盘抄报税操作,是否会造成税控盘锁死并影响月度申报? [2020-04-15 16:25:29]
李朝锋:疫情期间税控设备解锁方式由申报比对通过后解锁,调整为发票数据上传后解锁,解锁过了税控抄报期限,纳税人也可自行抄税远程清卡。[2020-04-15 16:25:29]
月落无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何确定?[2020-04-15 16:26:37]
李朝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2020-04-15 16:26:37]
郭勇:社保费如何申报?[2020-04-15 16:27:33]
李朝锋:由缴费人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和人员增减等信息,然后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信息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2020-04-15 16:27:33]
命运:企业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产生较大亏损,弥补亏损的结转年限是否可以延长?[2020-04-15 16:31:15]
李朝锋: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第六条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2020-04-15 16:31:15]
阿不都: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的登录密码忘记了,该如何处理? [2020-04-15 16:32:34]
李朝锋:有两个途径:一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重置;二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重置。[2020-04-15 16:32:34]
花花: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规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2020-04-15 16:33:53]
李朝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04-15 16:33:53]
李亚楠: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了能不能修改?[2020-04-15 16:35:09]
李朝锋: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2020-04-15 16:35:09]
张强:我们企业今年受疫情影响,可能会亏损,怎样才能转为查账征收?[2020-04-15 16:36:25]
李朝锋:鉴于部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受此次疫情影响可能发生亏损的情形,纳税人可完善财务核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由主管税务机关依规将征收方式调整为查账征收。[2020-04-15 16:36:25]
往后余生: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我单位缴纳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享受减免?[2020-04-15 16:37:35]
李朝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三项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是否能够享受减免政策根据参保单位的性质,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就不能够享受减免。[2020-04-15 16:37:35]
李胖子:我是一家餐饮个体工商户,由于受疫情影响,现下经营状况很惨淡,远远达不到税务局的核定经营额,请问可以申请调整吗?[2020-04-15 16:38:40]
李朝锋:正常开业但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管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定额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开业的定期定额管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停业,待恢复开业时再办理复业即可。[2020-04-15 16:38:40]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商铺,可以享受征收率3减按1的政策吗?[2020-04-15 16:40:57]
李朝锋:不动产经营租赁适用5%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因此,你单位出租商铺应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20-04-15 16:40:57]
网友aygl: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征收率3减按1政策,换算不含税销售额申报时,按照3还是1换算?[2020-04-15 16:41:54]
李朝锋: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2020-04-15 16:41:54]
王菲菲:复工后单位给我们发了一些口罩等用品,是否需要纳税,文件规定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都包含什么内容?[2020-04-15 16:43:01]
李朝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政策上难以一一正列举,因此原则上,只要是与预防新冠肺炎直接相关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物资,如口罩、护目镜、消毒液、手套、防护服等,都可以享受财税2020年10号公告有关免税的规定。[2020-04-15 16:43:01]
木木:我是一家餐饮企业的财务人员,受疫情影响这个月无法营业,请问我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2020-04-15 16:43:56]
李朝锋:餐饮行业属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明确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具体来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判定。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2020-04-15 16:43:56]
宝宝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单位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2020-04-15 16:45:05]
李朝锋:和田地区出台了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而且对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缓缴政策,减征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叠加使用。[2020-04-15 16:45:05]
李静:我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因为疫情防控没办法到税务局和医保局了解最新医保减征政策,怎么办? [2020-04-15 16:46:03]
李朝锋:目前,和田地区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和田地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新疆税务局还利用12366服务热线以及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讲解操作,回答问题。这样,即使足不出户,也有各种渠道帮助您全面了解政策。我建议您可以先登录和田地区税务局网站,查阅相关政策信息。[2020-04-15 16:46:03]
买买提明: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扣款失败怎么处理?[2020-04-15 16:47:17]
李朝锋:拨打当地税务局咨询电话,由大厅工作人员远程协助处理缴款失败问题,重新缴款即可。[2020-04-15 16:47:17]
主持:今天的热点问题我们将整理后发布到网站,请网友届时查看!网友们还有其他的问题可通过和田地区税务部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2020-04-15 16:48:16]
李朝锋: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和田税务工作![2020-04-15 16:48:16]
主持: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20-04-15 16: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