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伊吾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将伊吾县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年报、机构概况等信息。广泛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宣传解读纳税服务措施。通过局内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及局外部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公开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宣传片、公告。伊吾零距离发布信息及公告8篇。通过伊吾县政府网发布欠税公告4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伊吾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年初人事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任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纳入绩效指标考核当中,严格落实公开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各部门上报的公开信息的最终审核与发布,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经办人、股所长、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根据职责范围确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每一条公开信息都需经过保密审查,经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查签字并汇总办公室统一发布,需县政府网站公开,经主要领导签字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电子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发布,违反操作程序及《条例》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股室及负责人的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网平台建设方面,主动对接伊吾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电子政府信息中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增加、合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及“放管服”相关工作总结,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主动向其他县域单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公开广度、深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办公楼和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并在伊吾县政府网公开伊吾县税务局投诉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的举报。

截至2022年底,伊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伊吾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一是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合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教育学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还不能很好的应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还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按照《条例》工作要求,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改进。一是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利用夜校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岗位技能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加强权力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三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