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哈密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具体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哈密市税务局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煤电保供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等开展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全年在省级媒体上刊发各类宣传稿件共计250篇次,1月份,伊吾县税务局开展项目管家服务被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和新疆卫视《新疆新闻联播》集中报道。全年参加《民生零距离》栏目4次,举办局长在线访谈2次,就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便民服务举措进行专题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12月31日,哈密市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除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传统媒体主动对外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外,我局还通过哈密12345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局长信箱、86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主动与广大纳税人及网民进行互动,主动接受公众意见建议,受理答复各类涉税诉求。全年通过以上渠道共办理各类投诉建议50件次,全年未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保证了良好的税收外部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循“真实准确、齐全完整、注重实效、发布有序、保守秘密”的原则,网站信息严格实行三审程序全年在市局内网发布动态类信息700余条,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共计200余条。全年被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采用我局信息30条,网站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有力的宣传了各项工作,推广了工作经验,起到了信息作为上传下达的沟通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另一方面,提升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质量。“哈密税务”微信公众号实现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口径、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统一回复”的管理模式。我局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核、及时发布,并不定期转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新疆税务局官方发布消息。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总关注量10714人,每日更新,成为市税务局对外宣传和服务纳税人的重要媒介和平台。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市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指标,对不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不符合国办要求、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任务,为后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哈密市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失泄密、舆情发生。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对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