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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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哈密市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哈密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哈密市税务局子栏目“http://www.xj-n-tax.gov.cn/hms/”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哈密市天山北路2号,邮编839000,联系电话:0902-2312499)
一、概述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自治区税务局、市政府具体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服务措施,将政府公开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哈密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二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对公开内容按性质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深化责任落实,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系统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围绕税务门户网站和地方党政“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着力增强系统各单位、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感,自觉性。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税收宣传、网站管理、舆情应对等具体管理办法,特别是围绕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网信办和保密局提出的“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
(二)分类有序推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行税务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探索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站等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规定,按时将本级和区县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公告;对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出件进行了全面规范,扎实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三是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指南等,对于准予公开的各类行政许可,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不断提高税务行政许可办理透明度。
2.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一是积极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政策、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政策、支持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微信平台、纳税服务网站的发布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清理工作,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方便纳税人查阅获取;2018年2份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外发布了公告。三是围绕税务机构改革、国务院减税政策开展了系统纳税人大走访、“问需求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等工作,建立了政策跟踪反馈和分析评估制度,全面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四是开展了在线访谈、税收政策专题讲座和纳税人学堂等活动,及时宣传税收政策,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3.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机制。一是通过开展重点新闻报道等形式,主动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面政策宣传和成效总结。二是加大税收信息和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对新机构成立以来重大税收违法典型案件、纳税人信用登记评定等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公开;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等及时公开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涉税违法典型案例等涉税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依据。围绕纳税人关注的个体定额、违章处罚、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问题,及时公布执法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大事中事后管理措施的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要求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执法依据、执法过程等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扎实推进了进户执法项目公开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4.规范纳税服务公开。一是积极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涉税资料架、宣传触摸屏、数字标牌机、LED屏、咨询服务台、导税台等,公开税收执法过程中有关回避、听证等程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二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等5项制度,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和规范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三是创新举措,开通“纳税人直通税务局长”短信平台和创建涉税咨询电话团队,加大政策推送、纳税服务事项通知、纳税服务转办事项监督和问责力度,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5.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坚持过程公开,创新公开渠道,健全保障机制,增强了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税务机构合并后立即改版单位网站,设置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栏目,明确了维护部门、内容时限等。二是通过会议纪要、会议通报、局内发布、公示栏等形式主动公开人事、财务、事务信息。三是加强财务经费管理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加强系统专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健全制度和组织各部门联络员专题培训,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有力提高了网站管理水平。二是围绕信息更新效率和发布质量两个要点,全面自查,对2018年发布栏目和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增进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了政务公开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哈密市税务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51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相关信息589条,通过报纸、广播等其他方式公开相关信息3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获取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哈密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够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加强对系统干部的政务公开培训,落实公开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舆情发生;加强对系统各单位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